功能主治: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黄,不易咯出,胸闷气促,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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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知母、石膏、栀子(炒)、黄芩、桑白皮(蜜炙)、茯苓、瓜蒌子(炒)、陈皮、枳实(麸炒)、甘草(蜜炙)、五味子(蒸) |
本品活性成分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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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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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56 |
国药准字H2014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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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黄,不易咯出,胸闷气促,咽喉疼痛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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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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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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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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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黄,不易咯出,胸闷气促,咽喉疼痛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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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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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启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治疗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征兆。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类SSRI类药物:1.矛盾性焦虑。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2.癫痫发作。3.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4.糖尿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5.自杀、自杀观念或病情恶化。6.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7.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8.出血。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9.电抽搐治疗(ECT)。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10.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11.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12.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13.停药症状。14.对驾车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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