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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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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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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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91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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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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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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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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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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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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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 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 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 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 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1. 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 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