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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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化学名称: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分子式:C13H12F2N6O 分子量: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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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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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84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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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尿路感染、真菌性腹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真菌性骨髓炎、真菌性关节炎、真菌性腱鞘炎、真菌性肌炎、真菌性脓皮病、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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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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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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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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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尿路感染、真菌性腹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真菌性骨髓炎、真菌性关节炎、真菌性腱鞘炎、真菌性肌炎、真菌性脓皮病、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真菌性甲沟炎、真菌性甲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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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 2.常见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腹痛、稀便、呕吐等; (2)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3)其它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3.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 4.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尚不清楚。 (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 (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 (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 (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肾衰; (5)造血系统:血小板减少 (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7)精神神经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痛、嗜睡、头晕、眩晕、惊厥、多动; (8)皮肤/附属组织: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据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5.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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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与使用氟康唑可能相关的肝损害,应停用氟康唑。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斯一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等。艾滋病患者搜索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泡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毫克)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参见【药物相互作用】)。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相仿,偶有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发生过敏的报道。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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