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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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
本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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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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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84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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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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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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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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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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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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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 2.常见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腹痛、稀便、呕吐等; (2)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3)其它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3.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 4.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尚不清楚。 (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 (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 (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 (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肾衰; (5)造血系统:血小板减少 (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7)精神神经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痛、嗜睡、头晕、眩晕、惊厥、多动; (8)皮肤/附属组织: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据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5.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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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肝脏毒性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所有患者在使用本品前都应该进行肝功能检测,因为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可能产生肝脏毒性。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发生肝脏衰竭的报道,部分还导致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者死亡。大多数与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有关的肝脏病例报告中,患者有严重的潜在全身疾患。患有活动性肝病或慢性肝病的患者,其肝脏事件和/或结局的严重度可能更差。因此,建议定期监测肝功。如果出现肝脏损伤的生化或临床证据,应停用本品。应告知使用本品的患者或其看护人,在出现持续恶心、厌食、乏力、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深色尿或粪便颜色变浅的症状或体征时,应立刻就诊。建议出现以上症状的患者停用本品,并立即评估肝功能情况。味觉障碍包括味觉丧失已有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发生味觉障碍(包括味觉丧失)的报告。情况严重的可能导致摄食量减少、体重下降、焦虑和抑郁症状。味觉障碍会在停药后数周内恢复,但也有可能持续很久(超过一年)或成为永久性的。如果出现味觉障碍的症状,应停用本品。嗅觉障碍包括嗅觉丧失已有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发生嗅觉障碍(包括嗅觉丧失)的报告。嗅觉障碍会在停药后恢复,但也有可能持续很久(超过一年)或成为永久性的。如果出现嗅觉障碍,应停用本品。抑郁症状在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的使用期间,曾有抑郁症状的出现。医生应警惕抑郁症状的发生。应告知患者如出现抑郁症状要及时向医生报告。血液学影响在对照临床实验中,已观察到淋巴细胞绝对值(ALCs)一过性降低。在安慰剂对照实验中,8/465名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的受试者(1.7%)和3/137名服用安慰剂的受试者(2.2%)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ALC降至1000/mm3以下。已知或疑似存在免疫缺陷的患者中,如果治疗持续超过6周,医生应考虑监测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已有严重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病例的报告。不论是否给予支持治疗,在停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这些反应都是可逆的。如果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继发性感染,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验。如果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cells/mm3,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开始支持治疗。严重的皮肤/超敏反应在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已有严重的皮肤/超敏反应的报导[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表皮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药物反应引起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系统症状(DRESS)综合征)]。DRESS综合症的表现包括皮肤反应(例如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一个或多个器官的并发症(例如肝炎、肺炎、肾炎、心肌炎和心包炎)。如有出现进展性皮疹或以上药物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应停用本品。红斑狼疮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已有服药后皮肤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免疫沉淀和加重的报告。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红斑狼疮,应停用本品。血栓性微血管病已经有因使用特比萘芬产生血栓性微血管病(TMA),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溶血尿毒症综合征,甚至出现死亡的病例报告。当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TMA时,应停用本品。如出现无法解释的血小板减少和贫血时,应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考虑TMA诊断。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尚无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的充分研究。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发生肝脏衰竭的报道,部分还导致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者死亡。患有活动性肝病或慢性肝病的患者,其肝脏事件和/或结局的严重度可能更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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