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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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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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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注射液
利巴韦林注射液
特非那定片
特非那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本品活性成份为特非那定化学名称: a-(4-叔丁基苯基)-4- (羟基二苯甲基) -1-哌啶丁醇

生产企业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398

国药准字H109200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用法用量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1片),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1.心血管系统:根据国外文献报导罕见有下列不良反应发生。如:室性心律不齐、尖端扭转性室速(Torsadedepoints)、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脏骤停、低血压、心房扑动、晕厥、眩晕、QTc间期延长等,以上反应多数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起。2.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头晕、疲乏等。3.胃肠系统:如: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增加、大便习惯改变等。4.其他:如:口干、鼻干、咽干、皮疹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除非医生估计预期的用益大于可能的风险),哺乳期内的病人不得服用特非那定,如果必须服用特非那定,则病人需要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12岁以下的儿童,以及体重在50公斤以下的儿童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拉沙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4.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5.服用本品出现心悸、头晕,意识短暂丧失或者癫痫发作的情况下,请您立即停止服药,并询问您医生的意见。 6.病人不得在服用特非那定的同时服用已知会减缓特非那定代谢,或者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 7.病人同时服用其他会引起潜在心律失常的药物,特非那定对心脏的影响可能会增强。 8.某些病人在病程中可能出现精神不振、倦息乏力,甚至头晕、出汗、震颤、失眠和恶梦的情况,若有以上症状,可能增加行车或操作机器的风险,酒精则会增强这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