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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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川芎嗪。 |
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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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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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60 |
国药准字H2019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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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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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溶解于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注,宜在3-4小时滴完,一日1次,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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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脑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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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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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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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减量可缓解;偶可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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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脑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对冠心病患者在静脉滴注时应注意观察心率、血压的变化。 3、血压低者慎用。 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应严格控制静滴速度。 5、本品为含钠制剂,高钠者应用时请注意。 6、使用本品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迅速采取地塞米松、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救治。 7、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药液浑浊或异物、瓶身破裂、封口松动等,请勿使用,以策安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使用。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片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出血风险: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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