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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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川芎嗪。 |
微乳化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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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R.P. Scherer GmbH & Co.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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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60 |
H2009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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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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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溶解于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注,宜在3-4小时滴完,一日1次,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请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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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脑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常见有多毛症,震颤,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疲劳,齿龈增生,胃肠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化、呕吐、腹痛和腹泻)以及手足灼热感。偶见头痛,皮疹,轻度贫血,高钾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镁血症,体重增加,水肿,胰腺炎,感觉异常,惊厥,可逆性痛经或闭经。极少数患者发生肌痛性痉挛、肌无力或肌病。在肝移植患者中,曾报道有脑病征象、视觉和运动失调以及意识受损,在极少情况下,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致癌变及淋巴增生性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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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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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器官移植如预防肾、肝、心、心肺联合、肺或胰等同种异体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以前接受其它免疫剂患者的移植排斥反应。骨髓移植如预防骨髓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内源性葡萄膜炎 :活动性、有失明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使用常规治疗无法控制或产生不可接受的副作用者 ;反复发生并累及视网膜有贝切特氏葡萄膜炎患者。肾病综合征 :本药可缓解和控制下列由肾小球疾病引起的肾病综合征,诸如微小变化型肾病、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或膜性肾小球肾炎。亦可维持由激素产生的缓解作用,从而撤出激素。类风湿关节炎 :可用于那些对传统抗风湿药不适用或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银屑病 :不宜采用传统治疗或该类治疗无效的严重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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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减量可缓解;偶可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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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脑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对冠心病患者在静脉滴注时应注意观察心率、血压的变化。 3、血压低者慎用。 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应严格控制静滴速度。 5、本品为含钠制剂,高钠者应用时请注意。 6、使用本品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迅速采取地塞米松、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救治。 7、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药液浑浊或异物、瓶身破裂、封口松动等,请勿使用,以策安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使用。 |
由山地明转换为新山地明 :治疗开始时应以1:1的比例转换。在最初4-7天内,应监测环孢素的全血谷浓度,此外,在最初的2个月内,应对临床安全性指标诸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监测。建议用异性单克隆抗体(母药的测定)来测定环孢素的全血浓度 ;高压液相层析法[(HPLC)也用于母药的测定]也可采用。若环孢素谷浓度超出治疗范围和/或临床安全性指标恶化时,应相应地调整剂量。除皮质激素外,本药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过度使用免疫抑制剂会增加感染机会及产生淋巴瘤的可能性。用新山地明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高血钾饮食、含钾药物或保钾利尿药,因为本药偶可引起高钾血症或加重原已存在的高血钾症。在新山地明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过敏体质者慎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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