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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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川芎嗪。 |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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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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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60 |
国药准字H43020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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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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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溶解于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注,宜在3-4小时滴完,一日1次,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3~6片)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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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脑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1.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2.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3.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4.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5.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6.偶有过敏; 7.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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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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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 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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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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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减量可缓解;偶可见过敏反应。 |
本品为抗癫痫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实验见本品能增加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而抑制发作。在电生理实验中见本品可产生与苯妥英相似的抑制Na[sup]+[/sup]通道的作用。对肝脏有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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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脑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对冠心病患者在静脉滴注时应注意观察心率、血压的变化。 3、血压低者慎用。 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应严格控制静滴速度。 5、本品为含钠制剂,高钠者应用时请注意。 6、使用本品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迅速采取地塞米松、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救治。 7、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药液浑浊或异物、瓶身破裂、封口松动等,请勿使用,以策安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使用。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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