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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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川芎嗪。 |
本品主要成份:阿德福韦酯化学名称:9-{2- [二-(新戊酰氧基甲氧基)磷酰基甲氧基] 乙基}腺嘌呤分子式为:C20H32N5O8P 分子量为:5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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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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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60 |
国药准字H201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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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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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溶解于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注,宜在3-4小时滴完,一日1次,10-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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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脑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
文献报道,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包括:胸闷、头痛、眼干涩、恶心、呕吐、腹胀、上腹痛、自觉脱发、肝脏结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BUN升高、血肌酐升高、血钠浓度升高、肝功能异常、SB升高、ALP升高、CPK升高、TBIL升高、PT延长、转肽酶异常、血糖异常。上市后数据 除临床试验所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在阿德福韦酯上市后,已有下述可能的不良反应报告。由于此类不良事件属于自愿上报,且来源于未知数量的人群,因此并未对其发生频率进行评估。 代谢及营养异常:低磷血症 肌肉与结缔组织异常:肌病,骨软化(均与近曲肾小管病变有关)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 肾脏及泌尿系统异常: 肾功能衰竭,近曲肾小管病变,范可尼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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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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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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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减量可缓解;偶可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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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脑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对冠心病患者在静脉滴注时应注意观察心率、血压的变化。 3、血压低者慎用。 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应严格控制静滴速度。 5、本品为含钠制剂,高钠者应用时请注意。 6、使用本品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迅速采取地塞米松、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救治。 7、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药液浑浊或异物、瓶身破裂、封口松动等,请勿使用,以策安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使用。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疗程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肾功能 10MG阿德福韦酯长期治疗,在肾功能良好的患者用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总体危险性较低;在本身有肾损害危险因素,基础肾功能不全或者正在使用对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氨基糖甙类、万古霉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建议所有患者在服用阿德福韦酯之前应检测其肌酐清除率。 所有患者在阿德福韦酯治疗过程中都要监测肾功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有发生肾功能不全危险因素或有肾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建议常规监测血清肌酐和血清磷的变化。肝功能 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监测肝功能至少数月。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 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时,曾有通常与肝脏脂肪变性和严重肝肿大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不伴低氧血症),包括个别致死病例的报道。当出现转氨酶水平的快速升高、进展性肝肿大或不明原因的代谢性乳酸性酸中毒,应该停止核苷类似物的治疗。任何伴有肝脏肿大或其他已知肝脏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特别是肥胖妇女)使用核苷类似物应给予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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