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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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卡林-U滴眼液为橙黄色水溶性悬浮液,1ml中含吡诺克辛0.05mg。 所含添加物计有依地酸钠、苯扎氯铵、浓甘油和聚山梨醇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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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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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947 |
H2013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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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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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宜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用前充分摇匀,每次1-2滴,1日3-5次滴于眼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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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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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哺乳期儿童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无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2.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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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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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根据醌型学说,一般认为老年性白内障的成因在于色氨酸代谢障碍导致醌型化合物的产生,进而引起晶状体的蛋白质变性。吡诺克辛由于具有比醌型化合物更强的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质的亲和力,因此可以竞争性地阻碍醌型化合物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质的结合,从而防止晶状体蛋白质的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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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方法: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