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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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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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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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国药准字H37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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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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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7天。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g(2片),连服7天。3、阿米巴病:(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g(4片),连服5天。(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5-10天。(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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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偶有过敏; 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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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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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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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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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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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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