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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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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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Janssen Pharmaceutica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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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国药准字J201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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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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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7天。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g(2片),连服7天。3、阿米巴病:(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g(4片),连服5天。(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5-10天。(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开始使用时, 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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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9.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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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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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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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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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1.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 因此尤其是在递增给药初期时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2.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道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本品与其它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相比,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因此与该类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发生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已有报道指出,服用典型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4.对于老年患者,肝病患者,肾病患者或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用法用量]部分或遵医嘱。5.患有帕金森氏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6.典型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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