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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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主要成份多潘立酮10毫克。辅科为淀粉、氢化植物油、含水乳糖、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聚乙烯吡咯烷酮、预胶化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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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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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国药准字H109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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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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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7天。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g(2片),连服7天。3、阿米巴病:(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g(4片),连服5天。(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服5-10天。(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g(2片),连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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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1.偶见轻度腹部痉挛、口干、皮疹、头痛、腹泻、神经过敏、倦怠、嗜睡、头晕等。 2.有时血清泌乳素水平会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临床试验数据: 对参加31个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的1275名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病、肠易激综合征、恶心、呕吐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受试者进行用药安全性评价。所有患者≥15岁,且至少口服本品一次。日总剂量中位值为30mg(10~80mg),暴露期中位值为28天(1~28天)。研究不包括糖尿病胃轻瘫、化疗和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继发症状。不良反应报告如下(包括不良反应频率):口干1.7%、性欲缺乏0.2%、焦虑0.1%、嗜睡0.8%、头痛0.6%、腹泻0.4%、皮疹0.2%、瘙痒0.1%、溢乳0.5%、乳腺通0.2%、乳腺触痛0.2%、无力0.1%。 在45个临床实验中,高剂量、长期服用本品,并用于包括糖尿病胃轻瘫在内的其他适应症,除口干外,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尤其对于药理学上可于醋的有关催乳素增加的时间更为明显。除上述不良反应外,还应注意静坐不能,乳腺分泌物、乳腺增大、乳腺肿胀、抑郁、过敏反应、哺乳障碍和月经不调。(其余详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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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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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药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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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3、贾滴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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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本品直接作用于胃肠壁,可增加胃肠道的蠕动和张力,促进胃排空,增加胃窦和十二指肠运动,协调幽门的收缩,同时也能增强食道的蠕动和食道下端括约肌的张力,抑制恶心、呕吐。本品不易透过血脑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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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本品含有乳糖,可能不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半乳糖血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 10.当抗酸剂或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前两类药不能在饭前服用,应于饭后服用,即不宜与本品同时服用。 11.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12.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13.在没有咨询医师的情况下,连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14天。 14.药物过量主要在婴儿盒儿童中报告。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兴奋、意识改变、惊厥、定向障碍、嗜睡和锥体外系反应。本品无特定的解酒药。一旦药物大量过量,在一小时内洗胃及给予活性炭可能会有帮助,建议进行严密的临床监护及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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