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头癣、手足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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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30毫克,苯甲酸6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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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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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494 |
国药准字H20133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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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头癣、手足癣等。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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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对角化型足癣,宜在40-45℃温水中浸泡15-20分钟后,再用药涂搽。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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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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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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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文献报道,用1%喷昔洛韦乳膏对12~17岁儿童复发性唇疱疹进行了一个开放、无对照临床试验,102例患者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类似于以前报道的成年患者的发生率。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文献报道,在74例年龄≥65岁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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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头癣、手足癣等。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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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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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本品后应立即洗手。6.腋下、腹股沟、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7.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