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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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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炒)、黄连、牛膝、菊花、盐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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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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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44 |
国药准字H2010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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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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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3克,一日2次。 |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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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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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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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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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