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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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地奈德(6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4.5μg/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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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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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17 |
注册证号H2014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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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完全控制的患者。注意:本品(80微克/4.5微克/吸)不适用于严重哮喘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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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剂量超出推荐剂量,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能长期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对于本品,有两种使用方法: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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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因为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信必可都保)含有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罗,这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使用信必可都保时也可出现。两药合并使用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未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这些反应通常可在治疗的几天内减弱或消失。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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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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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完全控制的患者。注意:本品(80微克/4.5微克/吸)不适用于严重哮喘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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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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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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