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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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活性成分:多潘立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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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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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58 |
国药准字H200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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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道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1)上腹部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2)暧气、肠胃胀气; (3)恶心、呕吐; (4)口中带有或不带有反流胃内容物的胃烧灼感。 2.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 所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为本品的特效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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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口服。 1.成人:治疗上消化道动力失调,成人日常口服剂量为每次1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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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7%。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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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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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有限。尚不清楚其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但在一项用大鼠进行的研究中.在对母体产生毒性的较高剂量(人体推荐剂量的40倍)下,多潘立酮显 示了生殖毒性c因此,对于孕妇,只有在权衡利弊后,才可谨慎使用本品。 2.哺乳期: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泄,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对婴幼儿及儿童,首选滴剂、混悬剂、糖浆等适合使用的剂型,以避免因药物吞咽发生噎呛的危险。 本品由于不易通过血脑屏障,故中枢不良反应较少。1岁以下的婴幼儿的代谢和血脑屏障发育尚不完全,应用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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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道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1)上腹部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2)暧气、肠胃胀气; (3)恶心、呕吐; (4)口中带有或不带有反流胃内容物的胃烧灼感。 2.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 所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为本品的特效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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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造血系统: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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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2、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