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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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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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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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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兰索拉唑肠溶片
兰索拉唑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其化学名称为:(±)-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6H14F3N3O2S 分子量:369.37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58

国药准字H200676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2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

副作用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就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成分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药理作用

1、造血系统: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药理作用: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化合物,口服吸收后转移至胃粘膜,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活性代谢体,该活化体特异性地抑制胃壁细胞H+/K+-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本品以剂量依赖性方式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以及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以及小鼠微核试验、大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   生殖毒性:口服本品15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40倍),对大鼠生殖能力和生殖行为没有影响。致畸研究显示,妊娠大鼠口服本品150mg/kg/天,妊娠兔口服本品3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16倍),对胎仔没有致畸作用。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通过大鼠乳汁分泌。   致癌研究:SD大鼠连续24个月口服本品5-150mg/kg/天,结果显示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诱发胃肠嗜铬样(ECL)细胞增生和良性ECL细胞瘤;受试动物胃出现肠上皮化生的频率增加。雄性大鼠睾丸间质细胞腺瘤发生率以剂量相关方式增加。CD-1小鼠连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2、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