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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医保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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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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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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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碳酸司维拉姆片
碳酸司维拉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本品主要成份:碳酸司维拉姆

生产企业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846

国药准字J201301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用法用量

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75~25mg/kg及TMP3.75~5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为14~21日。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吞咽困难:吞咽障碍: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活动性炎症性肠病:胃肠道大手术: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低钙血症/高钙血症

副作用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临床试验经验:关于本品的安全性数据较少。但考虑到本品活性成分与盐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分相同,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特征应该相似。同时,在一项血液透析患者参加的交叉研究中,治疗持续8周并且两组之间无清洗期的情况下,碳酸司维拉姆片剂组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盐酸司维拉姆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尚未有司维拉姆用于妊娠妇女的任何数据。动物研究显示,给予大鼠高剂量司维拉姆时可出现一些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 研究还显示,司维拉姆可以降低几种维生素的吸收,包括叶酸(见【药理毒理】),但对人类的潜在风险尚不清楚,故应慎用。如果确实需要,只有在对母亲和胎儿的获益明显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司维拉姆能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根据司维拉姆不吸收的特点推测,本品不太可能在乳汁中分泌。 但仍应在充分权衡母乳喂养对婴儿的益处以及本品对母亲的获益和潜在风险,再决定是否继续/停止母乳喂养,或者继续/停止本品治疗。生育力:尚未有司维拉姆对生育力影响的任何数据。动物试验表明,根据相对体表面积比较,以人类等效剂量(最大临床试验剂量13g/天)的2倍应用时,司维拉姆未能损害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年龄低于18岁的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本品用于年龄低于18 岁的儿童。老年用药:本品临床试验未入选足够数量的年龄≥65岁的受试者,所以尚未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其它临床经验报道未发现老年

成分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f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f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吞咽困难 吞咽障碍 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 活动性炎症性肠病 胃肠道大手术 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 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 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 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 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 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 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