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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悦兴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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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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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伪麻那敏胶囊
伪麻那敏胶囊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盐酸伪麻黄碱9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4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合物、欧巴代黄色干喷料、欧巴代粉红色干喷料。

生产企业

江苏悦兴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10

国药准字H1097036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1粒),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2粒),一日3~4次,连用7天。

口服。成人每l2小时服1粒.24小时内不应超过2粒。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禁忌

成分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

药理作用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的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本品内容物中既含有速释小丸,也含有能在一定时间内发挥作用的缓释小丸,其有效浓度可维持l2小时。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