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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素眼膏

四环素眼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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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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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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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四环素眼膏
四环素眼膏
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胶囊
主要成分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生产企业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0131

国药准字H10930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副作用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注意事项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