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131 |
国药准字H109300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