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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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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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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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H2008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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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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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1、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临用前,将其溶解于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2、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g-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天;复杂性尿路感染7-14天。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天。 (3)肠道感染:5-7天。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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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任何氟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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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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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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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消化不良、厌食。治疗中如发现严重长期腹泻,必须咨询医生,因为这可能是严重胃肠道疾病伪膜性肠炎。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给予适当治疗(如给予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胃肠道蠕动药。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少数病例可出现外周痛觉异常、颅内压升高、共济失调、惊厥、焦虑、意识模糊、抑郁、幻觉、癫痫发作等。个别病人甚至出现精神反应自危行为。一些病人在初次即可出现这些反应,应立即停药通知医生。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荨麻疹,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一些病例在初次用药即可出现喉头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抗休克治疗。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视觉异常、味觉受损、耳鸣、听力减退。 (2)血尿、间质性肾炎、肝炎、肝坏死衰竭表现。 (3)静脉炎或血栓性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肌肉痛、腱鞘炎、跟腱炎。 (6)心动过速、面部潮红、偏头痛、晕厥。 (7)血液系统影响:贫血、血小板减少、血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凝血改变。 (8)皮肤点状出血(瘀点)水疱形成,伴随出血(血疱)和有结痂的小结节(丘疹)、Stevens-Johnson及Yell综合症。 (9)长期和重复应用本品可引起耐药菌或酵母样菌感染。 5、试验室数据异常: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尤其在肝损害患者,血尿素氮、肌酐或胆红素增高,个别患者出现高血糖、结晶尿、血尿现象。 6、环丙沙星可影响病人驾驶或操作机器的反应能力,尤其在同时饮酒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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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须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患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因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禁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保持足够的水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仅能使少量药物(<10%)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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