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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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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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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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H20063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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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用于预防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异环磷酰胺、环磷酰胺、曲磷胺)引起的的泌尿道毒性,尤其是既往接受小骨盆放疗、既往使用异环磷酰胺、环磷酰胺或曲磷胺治疗导致膀胱炎或存在泌尿道疾病时的高危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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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美司钠注射液: 1、剂量/给药方式和时段: (1)除非另作处方规定,美司钠通常在成人中按静脉注射的方式给药。给与的剂量为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剂量的20%,在时间点0小时、4小时和8小时给药。 (2)在儿童的治疗经验表明,在个别病例中,建议增加美司钠的给药频率(例如最多6次)和缩短给药间隔(例如3小时)。 (3)如果持续输注异环磷酰胺,建议在0时间点(开始输注,“0”小时)静脉推注(20%)后加用美司钠。最大剂量为持续输注异环磷酰胺剂量的100%。此外,完成异环磷酰胺输注后,使用异环磷酰胺剂量50%的美司钠使泌尿系统保护效应继续维持6-12小时。 2、给药持续时间:美司钠的给药持续时间取决于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的治疗持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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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美司钠、其他巯醇化合物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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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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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用于预防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异环磷酰胺、环磷酰胺、曲磷胺)引起的的泌尿道毒性,尤其是既往接受小骨盆放疗、既往使用异环磷酰胺、环磷酰胺或曲磷胺治疗导致膀胱炎或存在泌尿道疾病时的高危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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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给与美司钠后,常见过敏样反应和其他超敏反应的报道。例如在某些血小板计数下降有关的病例中。自体免疫性疾病患者的风险比肿瘤患者高。 2、可观察到皮肤和黏膜反应。例如荨麻疹、瘙痒、疹病,可发展为水疱、粘膜疹、Lyell综合征、Stevens-Johnoson综合征、局部组织肿胀、结膜炎以及非特异的全身症状,例如发热、寒战、面部皮疹、咳嗽、咽炎、疲倦、疲劳、头痛、背痛、关节痛、恶心和呕吐、胃肠胀气、腹泻、便秘、绞痛、厌食和流感样症状。可观察到循环系统反应,例如血压下降和心动过速、呼吸急促、血压升高、ST段抬高和肌痛以及多重肝功能参数一过性升高。局部水肿和注射部位经脉刺激较为少见。 3、大剂量静脉注射和口服美司钠的耐受性试验中,如果一次给与60mg/kg体重或更大剂量,则可观察到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四肢和关节疼痛、血压下降和心动过速、皮肤反应、疲倦、乏力、抑郁症、烦躁和皮疹。治疗期间,通常无法明确去区分上述不良反应与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或其他联合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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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1、自体免疫性疾病可伴随过敏反应和/或类过敏反应的风险提高。因此,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美司钠保护泌尿道时需要进行慎重的风险/收益评估,并由医师进行监测。 2、开启后未使用的药品应丢弃。 3、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即使按指示用药,美司钠也可导致不良反应。例如恶心、呕吐和循环系统反应,这可能对反应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例如影响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联合给与美司钠与氧氮磷环类化疗药物时,需要额外观察他们对反应能力的影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美司钠以预防oxazaphosphrine对泌尿系统的损害时,应根据正常应用肿瘤药物治疗标准给药。动物试验未发现美司钠影响胚胎发育或引发畸胎。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时,可以缩短给药间隔或增加给药次数。药物用于儿童肿瘤的治疗经验表明用药间隔时间短(例如3小时)为佳。美司钠总剂量是oxazaphosphrine剂量的60%。 6、药物过量:美司钠的副作用与剂量呈相关性,因而药物过量时其副作用也会出现。针对其副作用无特异的解毒剂,病人应进行全身对症支持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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