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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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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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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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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布洛芬
布洛芬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617

国药准字H200568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布洛芬缓释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布洛芬泡腾片: 溶解于开水或温水后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咀嚼片: 口服,咀嚼后下咽,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片: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布洛芬分散片: 口服或加水分散后服用,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缓释片: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小儿布洛芬栓: 直肠给药:3-6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混悬滴剂: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用滴管量取,如下: 1、6月以下,应遵医嘱。 2、6-11月,5.5-8.0公斤,一滴管(1.25ml)。 3、12-23月,8.1-12.0,1.5滴管(1.875ml)。 4、2-3岁,12.1-15.9,2滴管(2.5ml)。 注:使用前请匀使用后请清选滴管。 布洛芬糖浆: 1、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ml,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12岁以下小儿用量,如下: (1)1-3岁,10-15公斤,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请充分摇匀本品后,并按规定剂量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1-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①1-3岁,体重12-14kg,一次4-5ml,一日2次。 ②4-6岁,体重16-20kg,一次6ml,一日2次。 ③7-9岁。体重22-26kg,一次8ml,一日2次。 ④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0ml,一日2次。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①1-3岁,体重12-14kg,一次5-6ml,一日2次。 ②4-6岁,体重16-20kg,一次9ml,一日2次。 ③7-9岁,体重22-26kg。一次12ml,一日2次。 ④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5ml,一日2次。 布洛芬颗粒: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1、1-3岁,体重10-14kg,1/3包。 2、4-6岁,体重16-20kg,1/2包。 3、7-9岁,体重22-26kg,3/4包。 4、10-12岁,体重28-32kg,1包。 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混悬液: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1-3岁,体重10-15kg,一次4ml。 (2)4-6岁,体重16-21kg,一次5ml。 (3)7-9岁,体重22-27kg,一次8ml。 (3)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0ml。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干混悬剂: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毫升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布洛芬口服溶液: 1、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7ml。 (2)4-6岁,16-21kg,一次10ml。 (3)7-9岁,22-27kg,一次15ml。 (3)10-12岁,28-32kg,一次20ml。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于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乳膏: 外用。按照疼痛部位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 布洛芬凝胶: 依患处面积大小,用适量布洛芬凝胶剂,轻轻揉搓,一日3-4次。 布洛芬搽剂: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除非医生建议使用。 6、既往有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7、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道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肠胃气胀、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氨基转移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和哮喘加重。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病,肝功能衰竭,肝炎。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液体潴留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口服剂型: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 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胃肠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以及未控制高血压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 11、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如果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型中风)。 12、有系统系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浑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在有溃疡史、特别是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增加非甾体抗炎药的服用剂量会增加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的风险。 15、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同,长期服用布洛芬会导致肾乳头坏死和其他肾病理变化。在那些肾前列腺素对维持肾灌注发挥代储作用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肾毒性。在这些患者中,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的前列腺素合成量降低,并导致肾血流量降低,从而加剧肾脏代偿失调。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该反应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 16、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1.2g)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警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 17、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 18、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19、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2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外用剂型: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