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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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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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源市迪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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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H2202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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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用于急性关节炎症和痛风发作、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关节和脊柱的其他炎性风湿性疾病、与关节和脊柱的退行性疾病有关的疼痛、软组织风湿病、创伤或手术后的肿痛或炎症,治疗痛经和由整形、牙科手术或其它外科小手术引起的术后痛和炎症。也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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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口服,本品须整片吞服,勿嚼碎。一次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Ⅰ): 口服,一次1片(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晚餐后用开温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5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口服。 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为100-150mg。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 2、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为50-150mg,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50mg,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3、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双氯芬酸钠肠溶胶囊: 口服,一次50mg(一粒),一日两次,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每次0.1g,一日1次,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 正常成人的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1粒。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次,一次1粒。儿童和老年人服用该药应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进行。 双氯芬酸钠喷雾剂: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含双氯芬酸钠0.5mg)。 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g),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g。 双氯芬酸钠贴: 外用。按疼痛面积大小确定用量,通常每次使用本品1-2贴,每日一次。12岁以下儿童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双氯芬酸钠栓: 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以少量温水湿润后,轻轻塞入肛门2cm处,成人一次50mg,一日50mg-100mg,或遵医嘱。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术后第一天开始用药,每日4次,每次2滴。 双氯芬酸钠乳膏、双氯芬酸钠凝胶: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5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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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已知对乙酰水杨酸、布洛芬过敏的患者。 8、有胃肠道炎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黑便或不明原因的血液疾病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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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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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用于急性关节炎症和痛风发作、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关节和脊柱的其他炎性风湿性疾病、与关节和脊柱的退行性疾病有关的疼痛、软组织风湿病、创伤或手术后的肿痛或炎症,治疗痛经和由整形、牙科手术或其它外科小手术引起的术后痛和炎症。也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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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胃肠道: (1)偶见:上腹疼痛、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胀气和厌食。 (2)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血性腹泻)、伴有或不伴有出血或穿孔的胃或肠道溃疡。 (3)个例:溃疡性口炎、舌炎、食道损伤、膈样肠狭窄、低位肠道疾病(如非特异性岀血性结肠炎、溃疡性结炎或克隆氏病加重)、便秘、胰腺炎。 2、中枢(外周)神经系统: (1)偶见:头痛、头晕、晕眩。 (2)罕见:乏力。 (3)个例: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记忆障碍、定向障碍)、失眠、烦躁、惊厥、抑郁、焦虑、恶梦、震颤、精神病反应、非感染性脑膜炎。 3、特殊感觉: (1)个例:视觉障碍(视觉模糊、复视)、听觉损伤、耳鸣、味觉障碍。 4、皮肤: (1)偶见:皮疹。 (2)罕见:荨麻疹。 (3)个例:疱疹、湿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Lyel氏综合征(急性毒性表皮松解)、红病(表皮脱落性皮炎)、脱发、光敏反应、紫癜(包括:过敏性紫癜)。 5、肾: (1)罕见:水肿。 (2)个例:急性肾功能衰竭、泌尿系统异常如:血尿、蛋白尿、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 6、肝: (1)偶见:血清转氨酶增高(SGOT,SGPT)。 (2)罕见:黄疸性及非黄疸性肝炎。 (3)个例:暴发性肝炎。 7、血液: 个例: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 8、过敏反应: (1)罕见:哮喘、全身性过敏或过敏样反应(包括低血压)。 (2)个例:脉管炎、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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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口服制剂: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8、本品应空腹(餐前)随足量饮水服用,对易发生胃肠道反应的患者,推荐在进餐的同时服用。 9、如果出现了不良反应,则应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或刚做过大手术者慎用。 11、本品可能引起反应能力受损,特别是在饮酒时服用,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因此服用本品时应避免饮酒。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妇女中的应用没有充足的研究资料,因此只有在应用本品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该药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可能影响胎儿的心血管系统,导致动脉导管早闭,因此在妊娠期应避免使用。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类似,双氯芬酸能够抑制子宫收缩,可能引起晚产,并增加出血倾向,所以在妊娠期的最后三个月中禁止使用本品。由于该药对婴儿可能有潜在的危害,因此在权衡该药对哺乳妇女的重要性后,应决定停止哺乳或停止服用该药。 13、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4、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与年轻人没有显著差异,但老年人对不良反应的耐受性一般较差,老年人服用该药应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进行。 15、药物过量: (1)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身体摇摆、呼吸缓慢或加速、呼吸困难、耳鸣、视力模糊、皮疹、恶心、呕吐、腹泻、上腹痛、胃肠道出血、重度头痛、焦躁、语无伦次、意识模糊、嗜睡、昏迷、惊厥、运动障碍。 (2)急救措施:主要的治疗措施为支持治疗。对服药不久的患者可应用吐根催吐(患者意识不清和惊厥发作时除外),服药1小时以内的患者可在服用活性炭后洗胃,服药1小时以上的患者服用活性炭后一般不必洗胃,可多次服用活性炭,以减少药物的吸收。理论上可以通过碱化尿液和利尿促进该药的清除,但由于该药的蛋白结合率高,碱化尿液和利尿没有明显益处。血液透析一般不能加快该药的清除,但在发生肾功能不全和少尿时可以进行血液透析。无解毒药。 外用制剂: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滴眼液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12、滴眼液与缩瞳剂不能同时使用,青光眼患者术前3小时停止滴用缩瞳剂。 13、滴眼液用后立即密闭保存。 14、滴眼液药液变浑浊时请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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