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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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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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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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H2000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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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注射用喷昔洛韦:用于严重带状疱疹患者,如出血性带状疱疹,坏疽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三叉神经支带状疱疹,带状疱疹脑膜炎,严重疼痛的早期带状疱疹等和免役机能障碍并发的带状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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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喷昔洛韦: 1、一次每公斤体重5mg,一日2次,隔12小时滴注一次,每次滴注时间应持续1小时以上,5-7日为一疗程。 2、临用前,取本品1瓶(含喷昔洛韦0.25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100ml稀释,供静脉滴注用。 3、有肾脏疾病、脱水或同时使用其它对肾脏有毒性药物的病人,应调整剂量,缓慢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 喷昔洛韦乳膏/喷昔洛韦凝胶: 外涂患处,每天4-5次,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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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肾功能异常者、儿童及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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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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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注射用喷昔洛韦:用于严重带状疱疹患者,如出血性带状疱疹,坏疽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三叉神经支带状疱疹,带状疱疹脑膜炎,严重疼痛的早期带状疱疹等和免役机能障碍并发的带状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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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注射用喷昔洛韦: 1、静脉用药在注射部位可发生静脉炎和局部刺激。这是注射液pH值高(大于9.0)的缘故,而非喷昔洛韦的直接效应。 2、喷昔洛韦浓度过高可导致肾小管和集合管损害,并引起血肌酐值升高和肾功能损害,可引起肾区疼痛,这常发生于快速静脉滴注。 3、临床试验中曾见胃肠道反应、尿中红细胞高于正常值、头痛、头晕、双下肢及内踝水肿、手足发热、鼻塞、腹泻和寒战等。 喷昔洛韦乳膏/喷昔洛韦凝胶: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轻度刺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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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注射用喷昔洛韦: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为静脉滴注用药,忌用作其它途径给药。 3、静脉滴注时应缓慢(1小时以上),防止局部浓度过高,引起疼痛及炎症。 4、溶液配制后应立即使用,不能冷藏。因冷藏时会析出结晶,用剩溶液应废弃,稀释药液时出现白色浑浊或结晶则不能使用。 5、本品呈碱性,与其它药物混合时易引起溶液pH值改变,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 6、有肾脏疾病、脱水或同时使用其它对肾脏有毒性药物的病人,应调整剂量,缓慢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 7、运动员慎用。 8、儿童用药:儿童中虽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应慎用。新生儿不宜以含苯甲醇的稀释液配制滴注液,否则易引起致命性的综合征,包括酸中毒、中枢抑制、呼吸困难、肾功能衰竭、低血压、癫痫和颅内出血等。 9、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能通过胎盘,虽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0、老人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应用本品需注意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喷昔洛韦乳膏: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喷昔洛韦凝胶: 1、不推荐用于黏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口服。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艾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妊娠、哺乳期妇女应经医生权衡利弊后慎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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