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查看说明书
注射用更昔洛韦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昔萘酸沙美特罗
昔萘酸沙美特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分为昔萘酸沙美特罗。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617

国药准字H201432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定时接受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除去罩帽,将瓶倒置,把罩壳衔入口中,对准咽喉并在用力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喷雾头,药液即成雾状喷出,然后再屏气片刻,以便药液雾粒吸入附着在支气管和肺部,发挥作用。成人:沙美特罗气雾剂,每日两次,每次吸入两揿(2×25μg),气道阻塞严重的患者可吸入四揿(4×25μg)气雾剂。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定时接受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使用本品治疗在推荐剂量内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疼、恶心、呕吐、倦怠/不适、肌痉挛、颤抖和心悸。本药极少引起震颤反应,即使有这种现象,也往往是暂时性的,和剂量有关,经定期使用后即可减弱,在临床病例中,头痛和心悸反应很少见,但是这些现象的发生率和安慰剂对比没有显著差异。采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导致血钾过低。异常的支气管痉挛反应可能发生,这时须改用其他治疗方法。极少数患者在吸入本品后可发生咽喉痉挛、刺激或肿胀如喘鸣和窒息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1、本品不可取代口服或吸入皮质激素药物的作用,哮喘控制过程中如出现突发和渐进性恶化,有可能危及生命,应考虑开始进行皮质激素治疗或增加皮质激素的用药量,正在使用其他预防药物(如吸入皮质激素)的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继续使用预防药物,不可停用或减量。 2、由于本品起效相对较慢,故不适用于急性哮喘发作患者,此时应先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 3、本品不适用于重度或危重哮喘发作患者,此时应先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对于严重或不稳定性的哮喘患者,不应将支气管扩张药作为唯一的治疗手段或主要治疗手段。 4、本品不适用于冠心病、高血压、心率失常、惊厥、甲状腺毒症的哮喘患者及对所有拟交感神经药物高度敏感的哮喘患者。 5、不可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6、有报道使用沙美特罗治疗后出现异常的支气管痉挛反应,此类情况一旦发生,须立即停药并改用其他方法治疗。 7、急性哮喘发作时,可能出现血钾过低、黄嘌呤衍化物、激素、利尿剂及低氧均会令这种情况加重,此时须监测血钾浓度。 8、运动员慎用。 9、12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0、药物过量:不可过量使用本品,超过推荐剂量可能出现下列症状:癫痫发作、咽疼、高血压或低血压、心动过速(200次/分)、心律不齐、头疼、震颤、肌肉痉挛、口干、恶心、头晕、倦怠/不适、失眠等;超过推荐剂量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导致心率失常。与所有拟交感神经药物气雾剂相似,滥用本品可能引起心脏停搏甚至死亡。药物过量时建议进行心脏检测。用药过量的首选解毒药是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断剂,如果患者有支气管痉挛病史,使用心脏选择阻断剂时须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