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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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库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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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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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H1999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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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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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维库溴铵: 1、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肌注。 (1)溶剂: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ml浓度供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2)稀释剂: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L浓度供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氏液、葡萄糖林格氏液。 2、成人常用量: (1)气管插管时用量0.08-0.12mg/kg,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 (2)肌肉松弛维持在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时为0.05mg/kg,吸入麻醉为0.03mg/kg。最好在颤搐高度恢复到对照值的25%时再追加维持剂量。 3、1岁以下婴儿对本品较敏感,应试小量,肌张恢复所需时间比成人长1.5倍。特别是对4个月以内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维持剂量应酌减。与成人类似,在小儿患者中。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时,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4作为维持用药,不会有蓄积作用发生。 4、肥胖病人用量酌减;剖腹产和新生儿手术不应超过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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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维库溴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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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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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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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过敏反应: (1)神经肌肉阻断药过敏反应已有报道,本品虽罕见,但应引起注意。 (2)神经肌肉阻断药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曾有过敏史者使用维库溴铵应特别慎重。 2、组胺释放与类组胺反应:临床可偶发局部或全身的类组胺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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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1、须在有使用本品经验的医师监护下使用 2、本品可致呼吸肌肉松弛,使用时应给病人机械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 3、与吸入麻醉药同用时,本品应减量15%。 4、在可能发生迷走神神反射的手术中(如,使用剌激迷走神经的麻醉药、眼科手术、腹部手术、肛门直肠手术等),麻醉前或诱导时,应用迷走神经阻断药,如阿托品等有一定意义。 5、ICU中重症病人长时间使用维库溴铵,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延长。在持续神经阻滞时,应给予病人足够的镇静和镇痛剂,连续监测神经肌肉的传导,调节本品的用量,以维持不完全阻滞。 6、对脊髓灰质炎病人、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症患者,对神经肌肉阻断药反应均敏感,使用本品应慎重。 7、脓毒症、肾衰的患者慎用。 8、肝硬化、胆汁郁积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持续时间及恢复时间均延长。 9、本品在低温下手术时,其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会延长。 10、下列情况可使本品作用增强: (1)低钾血症、高镁、低钙血症。 (2)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恶液质。 11、对严重电解质失衡、血液的pH的改变和脱水均应尽力纠正。 12、使用本品完全恢复后的24小时内,不可进行有潜在危险的机器操作或驾驶车辆。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尚无足够资料证明对胎儿有潜在的危害,但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使用。 (2)研究证明在剖腹产手术中使用临床剂量的本品,对胎儿并未显示不良反应。 (3)因妊娠毒血症使用硫酸镁的病人,能增加维库溴铵神经肌肉阻断效应,应减少维库溴铵用量,并应根椐颤搐反应慎重滴注。 (4)维库溴铵能否进入乳汁中,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 14、儿童用药:7周至1岁的婴儿,对本品的敏感性比成人高,用量按mg/kg计,其肌张力的恢复时间也延长1.5倍。在氟烷麻醉下儿童的ED90比成人的高(≈32g/kg),其作用和恢复时间分别减少30%和20%-30%。新生儿和婴儿的ED90与成人的大致相同(≈28g/kg),其起效时间较儿童和成人短,而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长。 1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可延长起效时间。 16、药物过量:在用药过量的情况下,病人应给予机械通气,并给予适当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腾喜龙)作为拮抗剂。当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不能恢复本品的神经肌肉作用时,机械通气应持续至自主呼吸恢复。反复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是危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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