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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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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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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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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苯磺顺阿曲库铵
注射用苯磺顺阿曲库铵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磺顺阿曲库铵。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617

国药准字H20090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用于手术和其他操作以及重症监护治疗。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或在重症监护房(ICU)起镇静作用,它可以松弛骨骼肌,使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易于进行。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使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5m1溶解。与其它神经肌肉传导阻滞剂一样,建议在使用本品过程中监测神经肌肉功能以满足个体化剂量的要求。 1、静脉单次注射给药用法: (1)成人剂量: ①气管插管:本品用于成人插管的推荐剂量为每公斤体重0.15mg或遵医嘱。用丙泊酚诱导麻醉后,按此剂量给予本品120秒后即可达到良好至极佳的插管条件。高剂量可以缩短对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起效时间。用恩氟烷或异氟烷麻醉可使本品首剂的临床有效时程延长约15%。 ②维持用药:采用维持剂量延长本品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对以阿片类或丙泊酚麻醉的病人,给予0.03mg/kg体重的本品可以继续产生大约20分钟临床有效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连续使用维持剂量不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持续延长。 ③自然恢复:神经肌肉阻滞一旦进行自然恢复,其恢复速度与本品给药量无关。当使用阿片类或丙泊酚进行麻醉时,从25%到75%及5%到95%恢复的平均时间分别约为13分钟和30分钟。 ④拮抗:给予标准剂量抗胆碱药物可以很容易地拮抗本品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T1平均达10%恢复时给予拮抗剂,从25%到75%恢复及到临床完全恢复(T4/T1≥0.7)的平均时间分别约为4分钟和9分钟。 (2)2-12岁儿童的给药剂量: ①2-12岁儿童的首剂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的推荐给药剂量为0.1mg/kg体重,并在5-10秒内进行。在相同的麻醉背景下,以0.1mg/kg体重的剂量给药,儿童比成人起效时间快,临床作用时间短且自行恢复快。 ②气管插管:虽然尚无对该年龄组进行插管前给药的特别研究报告,但鉴于儿童起效时间比成人快这一特点可以推测给药后2分钟内即可插管。 ③维持用药:追加使用本品可以维持对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以氟烷麻醉时,给予0.02mg/kg(体重)的药量,可以继续维持9分钟临床有效的神经肌肉阻滞。连续追加剂量不会引起蓄积效应。 ④自然恢复:以阿片类麻醉时,从25%到75%恢复和从5%到95%恢复所需时间分别约为10分钟和25分钟。 ⑤拮抗:给予标准剂量抗胆碱药物可以很容易地逆转本品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T1平均达13%恢复时给予拮抗剂,从25%到75%恢复的平均时间及到临床完全恢复(T4/T1≥0.7)的平均时间分别约为2分钟和5分钟。 2、静脉输注给药: (1)成人和2-12岁儿童的用药剂量:连续输注本品可以维持对神经肌肉的阻滞作用,在出现自然恢复迹象后要维持89%-99%的T1抑制,推荐首先以3μg/kg/min(0.18mg/kg/hr)的速度输注,一旦达到稳定状态后,大部分病人只需要以1-2μg/kg/min(0.06-0.12mg/kg/hr)的速度连续输注,即可维持阻滞作用。 (2)当采用异氟烷或恩氟烷麻醉时,本品的输注速率可减少高达40%。连续恒速输注本品并不会引起对神经肌肉阻滞效应持续地加强或减弱。停止输注本品后,神经肌肉阻滞的自然恢复速度与单次注射给药后的情况类似。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所有已知对顺阿曲库铵、阿曲库铵或苯磺酸过敏及对本品中任何其它成分过敏的病人禁止使用。

禁忌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本品用于手术和其他操作以及重症监护治疗。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或在重症监护房(ICU)起镇静作用,它可以松弛骨骼肌,使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易于进行。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1、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5%,主要包括皮肤潮红或皮疹、心动过缓、低血压和支气管痉挛等。 2、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后可观察到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极少数情况下,当本品与一种或多种麻醉药合用时,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 3、有报道在重症监护病房的严重疾患病人在过长时间使用肌肉松弛剂后出现肌无力和或肌病。但其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1、与其它神经肌肉传导阻滞剂一样的,建议在使用本品过程中监测神经肌肉功能以满足个体化剂量的要求。 2、本品不可与丙泊酚注射乳剂或碱性溶液(如:硫喷妥钠)在同一注射器中混合或用一个针头同时注射。 3、本品在乳酸林格氏注射液中岀现降解产物的速度较快,因此不推荐乳酸林格氏注射液作为本品的稀释液。 4、因为本品只在酸性溶液中稳定,所以不能与碱性溶液共用注射器或同时给药(如硫喷妥钠)。它与酮咯酸氨丁三醇或丙泊酚注射乳剂不相容。 5、本品为低张溶液,不可用在输血的输注管。 6、如其它药物与本品用同一针管或套管给药,建议毎注射一种药物后以适量的静脉输注液(如.9%w/氯化钠静脉输注液)将药物冲进。 7、对于其它神经肌肉阻滞剂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时应引起高度重视,因为有报道存在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交叉反应。 8、重症肌无力及其它形式的神经肌肉疾病患者对非去极化阻滞剂的敏感性显著增高。这些病人使用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不大于0.02mg/kg。 9、严重的酸碱失调和/或血浆中电解质紊乱可增加或降低对神经肌肉阻滞剂的敏感性。 10、苯磺顺阿曲库铵能使呼吸肌和其它骨骼肌瘫痪,而对意识和痛域没有影响。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应仅由麻醉师或在麻醉师及其他熟悉神经肌肉阻滞剂使用的医生指导下给药。同时必须备有完善的气管插管、人工呼吸设备以及充足的氧气供应。 11、本品不含防腐抗菌剂,因此仅供患者单次使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因为尚未对此类人群进行研究。本品及代谢产物是否分泌到人乳尚不可知。 13、儿童用药:尚无2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的资料,因为尚未对此类人群进行研究。 14、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量无需调整或遵医嘱,其药效动力学特性与年轻的成年病人类似,但与其它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用于老年人时起效稍慢。 15、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本品过量的主要表现为肌肉麻痹时间延长及相关后果。 (2)处理方法:最主要的是维持肺部通气和动脉供氧,直到恢复足够的自主呼吸。苯磺顺阿曲库铵注射液并不影响意识,因此,此时需要充分镇静。一旦出现自身恢复的迹象,给予抗胆碱酯酶药将加速肌肉松弛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