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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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
丹参、红花、注射用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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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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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7 |
国药准字Z20026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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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肝炎、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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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毫升,加入5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缓慢注射,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毫升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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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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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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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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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脑供血不足、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肝炎、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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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
1.评价丹红注射液对动物的心血管、呼吸及神经系统的影响。方法通过压力换能器、张力换能器、针型电极连接BL-420E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分别测定丹红注射液给药前后不同时间段犬股动脉血压、呼吸和心电图;用YLS-1A型多功能小鼠活动记录仪观察药物对小鼠自发活动的影响;用斜板跌落法观察药物对小鼠协调运动的影响;以翻正反射消失法记录药物对小鼠阈下剂量的戊巴比妥钠催眠作用的影响。结果丹红注射液2.4g/kg·b.w.静脉给药,30min可引起麻醉犬的收缩压略微降低,但是心率、舒张压和呼吸系统均未见显著差异,而1.2g/kg·b.w.、0.6g/kg·b.w.的给药剂量未见显著影响;另外,丹红注射液3种剂量对小鼠协调运动、自主活动以及阈下剂量戊巴比妥致小鼠的催眠作用无明显影响。 结论:丹红注射液对犬有一定的降低收缩压作用,作用呈剂量相关性,对犬的呼吸系统和小鼠的神经系统无显著影响。 2.研究丹红注射液对氯化锂-匹罗卡品点燃慢性颞叶癫痫(temporallobeepilepsy,TLE)大鼠海马神经元及GFAP表达的干预作用。方法建立氯化锂-匹罗卡品点燃颞叶癫痫大鼠模型,将50只造模成功的颞叶癫痫大鼠随机分为颞叶癫痫组(生理盐水10ml/kg腹腔注射)及丹红治疗组(丹红注射液10ml/kg腹腔注射),另选10只大鼠作为正常对照组;每组大鼠随机分为5个不同时间点:24h、3d、7d、15d及30d。采用尼氏染色及免疫组化染色,检测每组大鼠不同时间点海马CA1区神经元存活数目及GFAP表达。结果与正常对照组相比,颞叶癫痫组大鼠海马CA1区存活神经元数目明显减少,海马GFAP表达显著增多(P0。05);与颞叶癫痫组相比,丹红治疗组大鼠海马CA1区存活神经元数目明显增多,海马GFAP表达显著减少(P0。05)。 结论:丹红注射液可以减轻颞叶癫痫大鼠海马神经元脱失及减少GFAP表达,有助于减轻大鼠发作程度及阻断慢性颞叶癫痫的形成和发展。 3.探讨丹红注射液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机制。方法:以血小板最大聚集率、环状动静脉血栓湿重、血栓形成抑制率、血液流变学等为指标,观察其抗凝抑栓的作用。结果:丹红注射液各剂量组均可显著降低家兔血小板聚集率,改善急性血瘀模型大鼠血液流变学,抑制家兔血栓形成,减轻血栓湿重等作用。 结论:丹红注射液具有显著的抗凝抑栓作用。 4.探讨重症急性胰腺炎(SAP)大鼠胰腺组织中内皮素-1(ET-1)、内皮型一氧化氮合酶(eNOS)及诱生型一氧化氮合酶(iNOS)基因的表达与胰腺组织损伤的关系以及中药丹红注射液对其基因表达的影响。方法:96只SD雄性大鼠分为对照组(A组)、SAP模型组(B组)及丹红治疗组(C组);用RTPCR分别检测不同时间点各组大鼠胰腺组织中ET-1、eNOS及iNOS基因的表达;分别用放射免疫法、硝酸还原酶法测不同时间点各组大鼠测血液中ET-1、NO浓度;观察各组不同时间点的胰腺组织病理变化,并对胰腺组织损伤进行评分。结果:与B组比较,C组可明显降低胰腺组织各时间点ET-1、iNOS基因的表达(ET-1:4h:0.31±0/15vs0.58±0.17,8h:0.45±0.16vs0.72±0.31,12h:0.73±0.19vs1.19±0.28,24h:0.64±0.26vs0.92±.36;iNOS:4h:0.32±0.10vs0.65±0.11,8h:0.36±0.14vs0.73±0.08,12h:0.43±0.07vs0.87±0.15,24h:0.32±0.06vs0.82±0.16,均P0.05),上调eNOS基因的表达(4h:0.55±0.12vs0.25±0.11,8h:0.53±0.10vs0.27±0.12,12h:0.60±0.12vs0.24±0.10,24h:0.56±0.13vs0.28±0.16,均P0.05)。且可明显降低C组大鼠12、24h时间点胰腺病理评分(12h:4.73±1.29vs7.19±1.28,24h:5.64±1.26vs8.92±2.16,均P0.05)。 结论:丹红注射液可下调重症急性胰腺炎大鼠胰腺组织中ET-1与iNOS基因的表达,上调eNOS基因的表达,改善胰腺组织病理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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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
1.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 2.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再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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