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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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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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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更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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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更昔洛韦
注射用更昔洛韦
沙培林
(注射用A群链球菌)
沙培林 (注射用A群链球菌)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更昔洛韦。

主要成份为经青霉素处理的A群溶血性链球菌的冻干品。辅料:甲硫氨酸、麦芽糖、硫酸镁、磷酸二氢钾、青霉素钠。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617

国药准字S1998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1.肌内或皮下注射:起始剂量为1KE,逐日或隔日递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视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每日10KE(一般皮下注射量不宜超过0.5ml,充分摇匀后注射)。给药满30日为一个疗程,根据病人情况,可考虑第二个疗程,每周2~3次,每次2-5KE,连续4周。 2.瘤内或肿瘤边缘注射:可先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KE,逐次递增1KE,第5天增至2-5KE;对体表肿瘤病灶视肿瘤大小和病人情况掌握,瘤内或肿瘤边缘多点注射,一次5-20KE,每周一次,视患者耐受情况可适当加大剂量,4周为一疗程,两次瘤内注射间隔期间应继续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日一次2-10KE。对腔内肿瘤病灶,瘤内注射可由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借助器官镜慎重进行。稀释液量可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掌握。 3.腔内注射: 3.1胸腔内注射:可先皮内或皮下注射每日1KE,逐日或隔日递增至每日2-5KE后开始同时腔内注射,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每周1~2次,4周为1个疗程。腔内注射后应让病人变换体位,以增加药液与病灶接触面积。 3.2浆膜腔内注射:第一次1KE,第二次2KE,第三次5KE,维持量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悬浮后进行注射,每周2~3次,2周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1.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2.患有心脏病、肾脏病、特别是患过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禁用。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容易产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情况这禁用。

禁忌

成分

1. 适用于免疫缺陷患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并发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的诱导期和维持期治疗。 2. 亦可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及用于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阳性的艾滋病患者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疾病。

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艾滋病患者长期维持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1000/mm3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3以下,此外可有贫血。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3.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1.皮下注射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疼痛、红肿硬结、水疱等副反应,反复注射时应注意避开同一部位,疼痛剧烈时可用2%盐酸利多卡因稀释本品。 2.可能有发热、过敏反应。必要时对症处理,发生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3.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血色素或红血球减少,也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白细胞增多。 4.很少有血中碱性磷酸酶、GOT、GPT上升现象。如出现这种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 5.有时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对静止期病毒无抑制作用,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3.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1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4.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5.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6.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7.本品需充分溶解(最好在室温下)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10mg/ml,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本品溶液呈强碱性(pH=11),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1.本品含有青霉素,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休克样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停药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须重新做青霉素皮试,给药剂量仍宜从小剂量开始,慎重用药。 2.每一瓶制品溶解后,应按规定一次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腔内注射治疗恶性胸水时,应先抽尽胸水。 4.一日内不要采用两种途径给药,尽量在时间上交错,保证用药开始后每3日之内有一次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