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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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辅料: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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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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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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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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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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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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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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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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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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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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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2.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孕妇慎用。 4.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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