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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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辅料:氯化钠。 |
阿德福韦酯。辅料为:玉米淀粉、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乳糖、聚乙二醇4000、硬脂酸镁、薄膜包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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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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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国药准字H2014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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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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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对于肾脏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目前尚不清楚最佳持续用药时间。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等,至少每6个月1次。(其他用法用量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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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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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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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FDA妊娠毒性分类:C尚无阿德福韦酯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慢性乙型肝炎是一种需要治疗的重病,只有妊娠妇女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阿德福韦。口给予人生大鼠和兔子阿德福韦酯的升值研究中,在紫铜暴露相当于人类治疗剂量的23倍(大鼠)和40倍(兔子)时,未显示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不过,当静脉给予妊娠大鼠阿德福韦,暴露量相当于人用剂量的38倍时,可见胚胎毒性和胎仔畸形(全身性水肿、眼泡凹陷、脐疝和尾部扭结)发生率增加。当静脉给药暴露量为人治疗量的12倍时,未见这些不良生殖反应。因动物生殖研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明确需要和细致考虑风险和获益后,阿德福韦才可在妊娠期使用。分娩尚无在妊娠妇女中的研究的以及缺乏阿德福韦对HBV从母体传播至婴儿的影响的数据。因此,应使用适当的婴儿免疫药物以避免新生儿HBV感染。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阿德是否会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会经乳汁分泌。而阿德福韦对哺乳期婴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应综合考虑药物对哺乳妇女的重要性,以确定或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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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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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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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2.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作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 3.孕妇慎用。 4.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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