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洛塞那肽 化学名称:组氨酰-D-丙氨酰-谷氨酰-甘氨酰-苏氨酰-苯丙氨酰-苏氨酰-丝氨酰-门冬氨酰-亮氨酰-丝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正亮氨酰-谷氨酰-谷氨酰-谷氨酰-丙氨酰-缬氨酰-精氨酰-亮氨酰-苯丙氨酰-异亮氨酰-谷氨酰-色氨酰-亮氨酰-赖氨酰-谷氨酰氨酰-甘氨酰-甘氨酰-脯氨酰-丝氨酰-丝氨酰-甘氨酰-丙氨酰-脯氨酰-脯氨酰-脯氨酰-硫-((3RS)-1-3-((2-(Na.Na-二)w-甲氧基聚(氧乙烯基)羰基)赖氨酰氨)-乙基)氨基)-3-氧丙基)-2.5-二氧吡咯烷-3-基)半胱氨酰氨。 分子式:C210H325N55O69S●(C2H4O)2n 分子量:44212.65±4000Da 辅料:醋酸钠、醋酸、甘露醇和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0025 |
国药准字H2010003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单药治疗: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0.1mg,每周(7天)一次腹部皮下注射,如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可增加到0.2mg,每周一次。 联合治疗:对于二甲双胍基础用药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0.1mg.每周一次。 应每周(7天)给药一次,可以在一天中任何时间(进餐前或进餐后)使用。忘记注射时,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超过3天,可以立即给予补充注射:如果与下次计划注射时间少于或等于3天,则无需补充注射。两针之间应至少间隔3天。改变给药计划后应重新调整注射时间表。 不能静脉或肌肉注射。建议经常变换腹部注射部位,避免长期注射腹部同一-部位。 每次注射前应检查药品,如注射液出现颗粒或溶液出现浑浊不透明,切勿使用。 针对预灌封注射器的使用说明:注射时,一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注射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脂肪轻轻提起,另一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保持30~40°倾斜角度或垂直快速刺人皮下(低体重患者建议30-40°角进针)。进针尝试根据皮下脂肪厚度,通常针头刺入深度为0.5~1.0cm,回抽无回血后注入药液。 针对笔式注射器的使用说明:市售的胰岛索注射笔不适用于本品,本品需装配于配套的笔式注射器中使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后附的配套笔式注射器使用说明书。 特殊人群用药说明: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如需使用应降低剂量。本品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研究, 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临床数据。 老年人用药剂景无需调整 不建议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 |
奥美沙坦酯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1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对老年患者、中度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12.5-50mg,每日1次。 通常在采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单组分治疗无法获得满意的疗效之后再开始使用复方治疗。 复傲坦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复傲坦剂量应个体化。基于降压效果,剂量可以2-4周的间隔期作调整。在剂量范围10mg/12.5mg至40mg/25mg之间,复傲坦抗高血压的效果与给药剂量呈相关性。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降压作用在1周内起效,4周时达降压效果。 复傲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采用复傲坦常规剂量治疗。有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髓袢利尿剂将优于噻嗪类利尿剂,因此不推荐使用复傲坦。 肝功能损害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
|
| 副作用 |
禁用于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型(MEN-2)的患者。 对聚乙醇洛塞那肽或本品中任何组份既往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通过1243例高血压患者评价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安全性。复傲坦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由不良事件引起的临床试验退出率也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发生率大于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恶心、高尿酸血症、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发生率>2%,但相似于或低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和尿路感染。 在对照或开放的试验中,无论是否归因于药物治疗,超过1200例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其它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事件包括:胸痛、背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腹泻、SGOT升高、GGT升高、SGPT升高、高脂血症、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糖血症、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咳嗽、皮疹和血尿。 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1243例患者中,报道有2例面部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曾有血管性水肿的报道。 奥美沙坦酯: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在对照或开放试验中,超过3100位接受奥美沙坦酯单一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发生率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见【注意事项】之胎儿毒性)。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血中,也可以经母乳分泌。因为它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曾在子宫内暴露于本品的新生儿:如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则进行维持和肾血流灌注治疗,可使用换血疗法或透析来逆转低血压或作为肾功能障碍的替代疗法。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老年(≥65岁)受试者的样本量不足以确定他们对药物反应是否和年轻成人患者不同。一些相关的临床试验也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不同。考虑到老年人肝、肾或心脏功能衰退的可能性较大和伴随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通常对于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一般以低剂量开始。奥美沙坦和氢氯噻嗪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受损的患 |
|
| 成分 |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单药或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 药理作用 |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的临床研究总共进行了13个临床试验,总共约1200多人至少注射了1次(表D)。 表1本品在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的用药暴露程度 本品进行了单药治疗及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均包括了24周的核心治疗期及28周的延伸治疗期,总治疗时间为52周。安全性结果均显示本品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这与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的药理作用机制有关。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但发生率均较低,而且多为一过性,严重程度多为轻中度,无重度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有低血糖事件发生,但是发生率较低。详细的不良反应如下: ●胃肠道不良反应 1.单药治疗单药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5.45%、13.49%、28.33%。0.2mg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和0.1mg组,主要由于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常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其中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与剂量成正相关,严重程度多是轻度或者中度,且多为一过性。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详情见表2: 表2单药治疗核心期各组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 注:N-例数 *按照本品0.2mg组发生率降疗排序。 进入延伸期后“胃肠道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降低,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2.二甲双胍合并治疗 联合二甲双胍核心期治疗24周后,安慰剂组、本品0.1mg组和0.2mg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7%、10.4%、17.4%。和单药治疗试验一样,0.2mg治疗组不良反应率与0.1mg组、安慰剂组比有升高趋势、这主要是由较高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所致。延伸期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核心期明显下降。核心期和延伸期均未发生≥5%的不良反应。 ●低血糖 单药治疗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无严重低血糖发生:进人延伸期后,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与二甲双胍合用24周,低血糖发生率见表3。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较低且未见剂量相关性,所有低血糖均为轻度。延伸期各组低血糖发生率均<2%且无剂量相关性:无严重低血糖发生, 表3本品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核心期低血糖发生率 注N=例数 ●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单药治疗试验在0.2mg治疗组有例受试者在核心期内出现6次注射部位反应,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该受试者完成52周随访,在延伸期未出现注射部位不良反应。 与二甲双联合治疗试验0.2mg治疗组一例受试者在延伸期出现1次注射部位出血.研究者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严重程度为1级(轻度)。 ●免疫原性: 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产生抗药抗体。单药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试验总共分析了来自977名受试者的血清样本,51名受试者检出阳性抗体、总抗体阳性率为5.2%,各治疗组抗体发生率不超过6.73%。在24周时,抗体阳性的受试者0.1mg治疗组(5例)HbAle下降0.5%、0.2mg治疗组(4例)HbAlc升高0.13%,而抗体阴性的受试者在0.1mg治疗组(264例)HbA1c下降1.0%、0.2mg冶疗组(250例)HbAlc下降1.2%;在52周时,抗体阳性的35例受试者,平均HbAlc降低0.26%,抗体阴性的751例受试者,平均HbA1c降低0.97%n阳性抗体可能对疗效产生一定的影响。 ●肝毒性 本品未对肝脏产生有害影响。两个III期试验核心期的肝功能相关不良事件总数为26人,占全体受试者2.9%。核心期肝功能异常不良事件发生率,安慰剂组为2.0%(6例),本品0.1mg治疗组为3.2%(10例),本品0.2mg治疗组为3.4%(10例),在0.2mg治疗组除I例受试者因既往合并乙肝、酒精性肝硬化代偿期而肝功能相关异常达到3级,研究者判断可能无关,其他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大部分受试者转归为恢复治愈。延伸期不良事件和核心期相当。 ●脂类代谢 未发现本品对脂类代谢有影响。 ●其它 单药及与二甲双胍合并治疗的两个III期试验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见下表。 表4在各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1.安慰剂本品0.1mg(N=53)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3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1mg; 2.安慰剂本品0.2mg(N=56)表示核心期安慰剂组有56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 3.安慰剂本品0.1mg甲双胍(N=79)表示核心则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有79例在延伸用转为使用本品0.1mg联合二甲双服; 4.安慰剂/本品0.2mg二甲双胍(N=77)表示核心期安慰剂联合二甲双胍77例在延伸期转为使用本品0.2mg联合二甲双胍。 |
||
| 注意事项 |
●甲状腺髓样癌(MTC):临床前动物试验中发现本品高剂量下可致大鼠甲状腺C细胞腺瘤。虽然在本品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甲状腺C细胞相关的不良反应,而且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会导致人体甲状腺C细胞肿瘤的发生。包括MTC,但仍然建议有甲状腺髓样癌,甲状腺随样癌家族史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2型(MEN-2)的患者禁用本品。 ●急性胰腺炎:因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有少数急性胰腺炎不良事件报告。如果患者有明确的胰腺炎病史,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剧烈的腹痛并伴有呕吐时,应该怀疑有发生急性胰腺炎的可能,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同时进行确诊检查及适时的治疗。本品在1200多例受试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仅二甲双胍合并治疗试验中报告I例急性胰腺炎严重不良事件,该受试者为0.2mg剂世组,在急性胰腺炎发作前有暴伙暴食的病史,因此判断与研究药物可能无关。 ●因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因此不建议有严重胃肠道疾病患者使用本品。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告知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发生、 ●过敏反应:未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过敏反应;如果在使用本品时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给予医学对症处理。 ●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建议在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患者使用本品时降低剂量,当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从0.1mg上升到0.2mg剂量时需慎重。因未在重度(肌酐清除率<30m/min)及终未期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进行研究,因此不建议在上述患者中使用本品。 ●对2个III期试验的受试者进行心脑血管不良事件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核心期各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未见明显差异,安慰剂、本品0.1mg剂量组、0.2mg剂量组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是2.6、1.0%和4.4%.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为0.3%(1例),本品治疗组均未见心脑血管不良反应发生,延长用药(最长为52周)亦未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升高。 ●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本品对肝脏和脂质代谢的不良影响,而且CLP-1类降糖约物未见报道GLP-1对肝脏引起损害。另外,PEC-肽类物质主要由尿中排出,少最从胆汁和类中排出,导致肝功能异常也很少有报道。但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研究数据,不建议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对于长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应关注肝功能和脂质代谢的影响。 |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全世界已有若干文献报道了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患者的相关病例。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的报道,推测是由于胎儿机能下降引起的。此种情况下的羊水过少与胎儿肢体挛缩、颅面畸形以及肺部发育不全有关。也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 只是在妊娠早期的子宫内药物暴露未发现会造成上述不良事件。如果胚胎或胎儿仅在妊娠早期暴露于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应将该信息向其母亲说明。尽管如此,当患者开始妊娠,医生应让患者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极少情况下(可能小于千分之一),无法找到作用于RAS的替代药物。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孕妇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当发现羊水过少,除非为了拯救孕妇的生命,应停止使用复傲坦。根据妊娠周数,适当进行宫缩应激试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