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利咽开音,清热化痰,消肿止痛,用于风热犯肺,肺热壅盛的急性喉炎和慢性喉炎引起的声音嘶哑,发声疼痛,咽喉干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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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薄荷、浙贝母、连翘、蝉蜕、胖大海、酒大黄、川芎、儿茶、桔梗、诃子肉、甘草、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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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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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4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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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利咽开音,清热化痰,消肿止痛,用于风热犯肺,肺热壅盛的急性喉炎和慢性喉炎引起的声音嘶哑,发声疼痛,咽喉干嗓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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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炭衣丸一次8丸(每丸重0.1克)或6丸(每丸重0.133克),糖衣丸一次20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减半。分次用水送服。口服。炭衣丸一次8丸(每丸重0.1克)或6丸(每丸重0.133克),糖衣丸一次20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减半。分次用水送服。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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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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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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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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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咽开音,清热化痰,消肿止痛,用于风热犯肺,肺热壅盛的急性喉炎和慢性喉炎引起的声音嘶哑,发声疼痛,咽喉干嗓等。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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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2.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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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并应戒烟戒酒。3.本品适用于声带小结、息肉之初起,凡声带小结、息肉较重者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喉瘖严重者应禁声或者少发声。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服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