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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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盐酸麻黄碱、黄芩苷、金银花、辛夷油、冰片。辅料为亚硫酸氢钠、苯甲醇、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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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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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国药准字Z44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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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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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喷入鼻腔内,一次1-2揿,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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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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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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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出血、鼻干燥、鼻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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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3.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急性鼻炎使用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