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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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硫酸新霉素21mg、地塞米松磷酸钠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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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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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国药准字H3702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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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巩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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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滴入眼睑内,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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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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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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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巩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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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磷酸钠,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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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生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力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