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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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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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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氨酚咖匹林片
氨酚咖匹林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阿司匹林。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222

国药准字H360223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用法用量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口服,一次1~2片。

副作用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的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的疼痛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5.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6.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同类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