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硫胺0.15毫克。 |
|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H5002196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饭后服用。 |
|
| 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症,对阿斯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阵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 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二药的解热镇痛作用。硫胺参与体内辅酶形成,有增强营养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