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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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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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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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H1095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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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感冒,急性鼻炎,急性鼻窦炎等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喉痛,全身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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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饭后口服,服用前用少量水,分散溶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24小时用量不超过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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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1对布洛芬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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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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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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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感冒,急性鼻炎,急性鼻窦炎等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喉痛,全身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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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及减轻鼻黏膜充血作用,配方中布洛芬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具有选择性的收缩鼻黏膜血管作用,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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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麻黄碱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2服用后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3每日总量不得超过8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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