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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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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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康哲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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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Z4502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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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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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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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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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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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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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现代药理实验证明,樟脑对于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使胃部感到温暖及舒适,大量则能产生恶心及呕吐。口服有驱风作用以及轻微的祛痰作用,樟脑的全身作用主要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对于高级中枢神经尤为显著。薄荷油对离体兔肠有解痉作用,并推测其健胃作用可能是由于其嗅、味感觉继发性引起的。大黄对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及某些革兰氏阴性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对若干常见的致病性真菌也有抑制作用,茴香油可作驱风剂,在腹气胀时排除气体,减轻疼痛。它能降低胃的张力,随后又刺激肠,而使其蠕动正常化,因而促进气体的排出。有时在兴奋后蠕动又降低,因而有助于缓解痉挛,减轻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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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忌服。2饮食宜清淡。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置遮光容器内密封,置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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