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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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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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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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H530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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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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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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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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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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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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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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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一般注意事项:长期使用头孢克洛,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对病人细心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措施。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有报道,在使用头孢克洛治疗时,发现库姆斯试验呈直接阳性。必须认识到,例如在血液学研究或在输血的交叉配血过程中(当进行抗球蛋白试验时)或对其母亲在分娩前服过头孢菌素的新生儿进行库姆斯氏试验,库姆斯氏试验呈阳性可能与药物有关。存在严重道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受损病人,剂量通常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头孢克洛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研究。对于有胃肠道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使用抗生素(包括头孢菌素)要慎重。警告: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它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它药物过敏。如果本品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病人,要加以注意,因为文献清楚地报道在B内酰胺类抗生索中会产生交叉过敏(包括过敏反应)。如果发生对头孢克洛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如果有必要,应使用适当的药物(例如加压胺、抗组胺药或皮质类固醇类药)来治疗。对于显示某种类型过敏(尤其对药物)的病人,应慎用抗生索(包括头孢克洛)。已有报道,实际上使用所有的广谱抗生素(包含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半合成青霉素和头孢菌素),都会产生伪膜性结肠炎。因此,若使用抗生素的病人发生腹泻,考虑到这一种诊断是很重要的。这种结肠炎的程度从轻微至危及生命,程度不同,对于轻微的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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