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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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由核酸水解液,酪蛋白水解物和多种氨基酸与欧氏液等制成的含糖溶液。 |
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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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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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47 |
国药准字Z650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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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疗效。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黏,口燥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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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ml一日二次,小儿一次5ml一日二次。 |
口服:每次10-20克,每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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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成分过敏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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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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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对支气管哮喘也有一定疗效。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黏,口燥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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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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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发病季节前半个月用药,效果更显著。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 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