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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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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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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248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