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昔明。化学名:4-脱氧-4"-甲基吡啶[1"2"-1,2]-咪唑并[5,4-环]利福霉素SV。 |
雷尼替丁。 |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50 |
国药准字H140221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2g(2袋),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袋),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超过7天。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
药理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 3.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 4.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5.其它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
注意事项 |
.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