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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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C。 |
酒石酸溴莫尼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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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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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096 |
H2009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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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
本品适用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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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毫克/公斤,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公斤,一次6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公斤,一次1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公斤,一次187.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公斤,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常规剂量滴入患者眼每日2次,每次1滴。若不能很好控制,下午可增加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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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亦禁用于使用单胺氯化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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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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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
本品适用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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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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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一般注意事项: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的仍应谨慎,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动不,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谨慎,研究期间某些患者使用本品的作用减弱,使用酒石酸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不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的患者,应按常规期监测眼内压。患者须知;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氯铵,而苯扎氯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困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