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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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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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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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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康哌
(头孢克肟片)
康哌 (头孢克肟片)
主要成分

克拉霉素C。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96

国药准字H200608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毫克/公斤,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公斤,一次6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公斤,一次1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公斤,一次187.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公斤,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用法:口服。用量: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0.1g(2片),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4片),一日二次。

副作用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药理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眩晕等现象,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药,采取适当处置。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处置。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