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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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扑米酮片。 |
化学名称:(S)-(+)-N-甲基-3-(1-萘氧基)-3-(2-噻吩基)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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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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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145 |
国药准字H201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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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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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50mg开始,睡前服用,3日后改为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每日3次,第10日开始改为0.25g(1片), 每日3次,总量不超过每日1.5g(6片);维持量般为0.25g(1片),每日3次。小儿常用量: 8岁以下,每日睡前服50mg;3日后增加为每次50mg,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0.1g,每日2次;10日后根据情况可以增加至0.125g~0.25g(半片~1片),每日3次;或每日按体重10~25mg/kg分次服用。8岁以上同成人。 |
推荐的起始剂量为40mg/日(20mg一日二次)至60mg/日(一日一次或30mg一日二次),不考虑进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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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患者不能耐受或服用过量可产生视力改变,复视, 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认识迟钝,情感障碍,精神错乱,呼吸短促或障碍。2.少见的有儿童和老人者为异常的兴奋或不安等反常反应。3.偶见有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眼脸肿胀,喘鸣或胸部紧迫感) ,粒细胞减少,再障、红细胞发育不良,巨细胞性贫血。4.发生手脚不灵活或引起行走不稳、关节孪缩,眩晕、嗜睡。少数患者出现性功能减退、头痛、食欲不振,疲劳感,恶心或呕吐,但继续服用往往会减轻或消失。可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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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可能致畸,也有胎儿发生苯妥英综合征的报道(生长迟缓,颅面部及心脏异常,指甲及指节的发育不良)。通过胎儿肝酶诱导可导致维生素K缺乏,在妊娠最后一个月应补充维生素K,防止新生儿出血,患者怀孕后应尽量减少合并用药。本品分泌入乳汁可致婴儿中枢神经受到抑制或嗜睡。儿童用药:少数可出现反应异常,如烦躁不安和兴奋,也易引起严重嗜睡,应少用。老年用药:少数可出现认知功能障碍,烦躁不安,兴奋或嗜睡。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C-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发现度洛西汀对胚胎/胎儿和出生后的发育有不良影响。怀孕大鼠和家兔在胚胎的器官发生期口服度洛西汀,剂量达45mg/kg/日时(大鼠剂量为7倍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MRHD, 60mg/kg/8], 4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家兔的剂量为15倍于MRHD, 7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 ,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这个剂量时,胎儿体重降低。无效应剂量为10mg/kg/日(在大鼠为2倍于MRHD,约1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家兔的剂量为3倍于MRHD,约2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儿童用药:对于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如果考虑在儿童青少年中使用度洛西汀,必须权衡潜在的风险和临床需要。老年用药:在参与度洛西汀治疗抑郁症的临床研究的2418例患者中,5.9%(143)为65岁或以上年龄的患者。在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临床研究中,没有包括足够数量的65岁或65岁以上患者,不能确定老年患者的应答是否与年轻患者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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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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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①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②有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③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④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 2.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 4.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 5.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 6.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用双倍量。 7.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细胞计数,定期测定扑米酮及其代谢产物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
临床恶化和自杀风险 成年、儿童抑郁症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都可能发生抑郁症状恶化和/或出现自杀想法与自杀行为(自杀)或行为的异常改变,在病情显著 缓解前这种风险将持续存在。自杀是抑郁症及其它精神疾病伴有的风险,这些疾病本身是自杀的最明显前兆。长期以来认为某些特定人群的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会诱发抑郁症状恶化或导致自杀。综合分析抗抑郁药物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 SSRI及其它抗抑郁药)表明,抗抑郁药增加患有抑郁症及其它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年龄为18-24岁)的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自杀)的风险。短期研究还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不增加年龄大于24岁成人的自杀风险;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治疗降低年龄大于65岁成人患者的自杀风险。其余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