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血,活血,舒筋通络。用于血虚,月经不调,腰膝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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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鸡血藤。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氯己定5毫克,甲硝唑6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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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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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71 |
国药准字H210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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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活血,舒筋通络。用于血虚,月经不调,腰膝酸痛。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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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次1~2克置于软毛牙刷上,在患处局部反复刷拭5~8分钟。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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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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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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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血,活血,舒筋通络。用于血虚,月经不调,腰膝酸痛。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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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表皮脱落。2.长期使用可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以及味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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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口腔使用,切勿作其他应用。2.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3.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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