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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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每片含蜂胶膏、薄荷脑。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吐温80)、胡精钠、聚维酮K30(PVP)、聚乙烯醇树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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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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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国药准字Z2002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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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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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用时剪下一片直接贴于患处,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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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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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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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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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使用中如出现局部红肿、皮疹、头晕、呕吐、恶心等症状者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